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南宁: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可获100万元奖励 减缓建筑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发展
广西建工整理发布 2015-06-05 09:13:42

    19条稳增长政策明确提出,建筑企业在我市重点工程项目中标价或合同价8000万元以上的,建安劳保费可分期缴纳,首次预缴额不少于应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进度达到50%前缴清。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支持企业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19条稳增长政策还提出,要加强对建筑业扶持,促进建筑业发展。对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年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本市注册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本市注册企业资质晋升为总承包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5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一级的,当年给予奖励20万元。对市外总承包特级、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迁入南宁市并在本市内注册落户的(承诺5年内不迁出南宁市),注册满一年后给予总承包特级企业50万元奖励,总承包一级企业20万元奖励。 


    据介绍,根据住建部的规定,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对企业的晋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相应的承揽业务范围也作了调整,而目前我市本地建筑业企业规模小、资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无法与外来企业特别是央企竞争,因此,为鼓励本地企业加快资质晋升,提高市场竞争力,南宁市提出了“对本市注册企业资质晋升为总承包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5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一级的,当年给予奖励20万元”鼓励政策。 


    要促进南宁市建筑业发展,除提高本地企业的技术水平外,也可考虑引进市外综合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建筑业企业来进一步增强我市建筑业企业的整体实力,进而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因此,南宁市提出了对市外总承包特级、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迁入南宁市并在本市内注册落户的企业,分别给予总承包特级企业5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20万元的奖励。希望通过一些鼓励政策,吸外市外有实力的企业进驻南宁。 


    建筑业是南宁市传统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产值利税贡献大,在促进城市建设、拉动城市经济发展方面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南宁市建筑业税收分别为27.94亿元、29.12亿元、37.25亿元,连续三年占南宁市税收收入的八分之一以上,在推动南宁市财税稳定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两年来,南宁市建筑业增加值增速均低于自治区增速,这与南宁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高速增长态势不相匹配。同时,由于南宁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的本地注册建筑企业数量较少,与外来资质等级高且综合实力强的建筑业企业相比,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南宁市建筑市场的份额较低。 (尹海明) 


(材料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