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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将进一步缓解
广西建工整理发布 2017-06-16 11:34:38

    广西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将通过鼓励和带动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减轻企业缴纳保证金负担的同时,遏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违约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这是记者近日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管办、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可以对建设过程中招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损失进行承保的工程担保机制。一般分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可分别用于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义务、保证建设工程承包人(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义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 


    担保服务由保险公司提供,其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与现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有关单位提供相应保证保险证明的,建设单位无权再扣留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当需承担保证责任时,保险公司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会在约定时限内进行核定并按承诺先行赔付,具体时间视保险类别,一般不应超过3至10个工作日。 


    据悉,2016年我区对现金方式缴纳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进行清理后,主要推行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保函三种形式的履约保证制度。其中,银行保函的开具需要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或者需要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依旧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中小建筑企业也很难在银行开出保函。而由担保公司出具的工程担保缺乏足够的公信力,不宜为业主接纳。相比来说,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具有成本更低、办理更便捷等优势,又具备足够的公信力,有利于真正减轻企业负担。 


    “在建筑行业引入保险机制是广西建筑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只是它众多优点中的其中一个”。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还将与“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相结合,鼓励投保人通过“平台”核验保单,支持保险公司使用“平台”里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信用评价的建筑企业,实施差别化费率,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业市场机制。通过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违约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此外,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还有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推动建筑行业相关保险的创新突破,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等众多好处。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建筑行业企业和保险公司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推行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广泛开展工程保证保险有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优越性,正确引导建筑市场主体投保。 


    据了解,全国多个省市都已经或即将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而此项担保制度在广西的实施条件也已日趋完善。目前,广西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人民保险等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均已在我区尝试开展相关业务,并已出具了保险保函。 


    下一步,广西还将计划在诚信库增加保险保函投保及验证功能,方便保险保函的推广使用;并将进一步根据各地区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保险保函的实施。(李远哲) 

(材料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