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到四建公司一项目调研指导
广西建工整理发布
2018-08-22 18:23:09
8月1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到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象山区人民法院迎宾路审判业务用房(EPC)项目调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陈顺光,象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蒋永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俊陪同。
黄海龙深入项目工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仔细观看工程展板,听取工作人员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对公司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象山区人民法院迎宾路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的建设,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希望施工单位围绕工程工期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安全施工,树立大局观念,勇于克难攻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迎宾路审判业务用房(EPC)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289.5平方米,合同造价5661.98万元,合同工期365天,包含室内外给排水、供电、消防、停车场、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完成国防光缆迁移、岩土勘察、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围墙施工等前期工作。
自治区高级法院,桂林市市委、市政府,象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调研。

听取项目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