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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公司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清收取得实效
广西建工整理发布 2019-08-24 10:25:26

    今年以来,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对问题项目实行“一案一策”,逐案分析研判和督促推进,重点攻坚,各个突破,有力推动清收清欠及亏损追偿工作取得实效。截至7月底,公司通过诉讼实现回款8871.81万元。

    坚持“三该原则”,化被动为主动。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该”原则,不断增强主动维权意识,对问题项目通过“以诉促谈、以诉促建”的方式促进清收清欠工作和项目施工建设。上半年共对7个问题项目的建设方提起民事诉讼,并及时协调法院对其银行账户和相关资产进行查封保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梳理亏损项目,以诉讼促追偿。对亏损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每一亏损项目情况,持续对导致亏损的项目合作方或内部经济承包人提起民事诉讼,开展民事追偿。目前已累计向15个项目共计21个承包人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法院对已取得法院胜诉判决文书的12个承包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

    创新方式方法,确保胜诉执行。针对前期胜诉的民事案件,持续保持与执行法院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梳理各主体的承债责任情况,创新执行案件的方式方法,力争有效扩大承债主体与范围,确定各诉讼案件执行阶段的执行方案。上半年通过协调各级法院以诉讼调解、强制划扣、执行和解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实现诉讼执行回款8871.81万元,并对部分被执行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办公室  法务处)